“在疫情防控期間為確保你的身體健康,現(xiàn)在采用遠程提審的方式對你進行訊問,并向你告知相關法律權利與義務,你聽明白了嗎?”
2月28日,丹巴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兩名員額檢察官通過遠程視頻提訊系統(tǒng),對在疫情防控期間該院所辦理的一起職務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英某進行提訊。
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過程中,辦案檢察官依法向英某告知了相關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并通過提訊室的大屏幕向其展示了犯罪嫌疑人權利義務告知書,對英某的犯罪事實進行了訊問并如實記錄。訊問結束后打印法律文書,由看守所民警交犯罪嫌疑人核對簽名,順利完成提訊任務。
自新冠肺炎疫情發(fā)生以來,丹巴縣人民檢察院認真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刑事案件辦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和省、州院相關要求,利用遠程系統(tǒng)積極開展智慧檢務工作,有力地保障了檢察辦案和疫情防控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