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熱心網(wǎng)友在威遠縣交警大隊微信公眾號舉報稱,在威遠縣城區(qū)外北路一輛車牌號為川KNQ9xx的出租車無視紅燈,直接通行,并用行車記錄儀錄下違法行為。”
接到舉報后,大隊高度重視,立即“盤它”,調(diào)查、取證、傳喚、詢問、處罰,一氣呵成。經(jīng)查:2020年2月23日16時02分,姚某駕駛川KNQ9xx出租車在威遠縣外北路實施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8條之規(guī)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第69條第3項以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之規(guī)定,大隊對姚某作出記6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交警大隊當場對駕駛?cè)诉M行訓誡,指出出租車司機作為營運車輛駕駛?cè)烁绕胀{駛?cè)藝栏褚笞约?,因為不僅關系到自身生命安全,更關系到乘客人身財產(chǎn)安全,要時刻將安全責任放在首位。姚某虛心接受教育及處罰,誠懇認錯并表示絕不再犯。同時,大隊已將此次違法行為抄告至車輛所屬企業(yè),要求其嚴格落實企業(yè)安全主體責任,切實抓好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在此返崗復工高峰期,威遠交警大隊提醒廣大駕乘人員嚴格遵規(guī)守法,安全文明出行,切實提高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卓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