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江某某,通過老虎鉗等工具撬開他人商鋪盜竊達十余次,犯罪金額共計2800元,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金口河區(qū)檢察院的公訴人不是在莊嚴的審判庭里,而是在一個會議室里宣讀了起訴書,因為這是一次不同尋常的公訴,被告人身在數里之外,正通過遠程視頻參加“云”庭審。
當前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需要,金口河區(qū)檢察院與區(qū)法院、看守所溝通之后,決定采取“遠程庭審”的模式進行庭審,這也是金口河檢察官首次通過遠程庭審出庭支持公訴。
在公訴人展示的充分的事實和證據面前,被告人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檢察官表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嚴峻形勢下,通過“遠程庭審”不僅確保案件在疫情防控期間如期審理,還有力保障了訴訟參與人生命健康安全,做到疫情防控與檢察辦案無縫銜接。(黃黎明 辛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