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州檢察長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縣實際,4月2日,巴塘縣人民檢察院組織第一、第三檢察部干警走訪巴塘縣森林和草原局、縣國土資源局等單位,調查和了解近期我縣破壞國有資源犯罪案件和春季森林防火等相關工作。
走訪過程中,檢察官聽取了相關部門負責人對打擊破壞國有資源犯罪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等相關情況后,指出國土資源是一個國家及其居民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保護國土資源與發(fā)展國民經濟息息相關,打擊破壞國有資源犯罪是實現社會經濟可持續(xù)發(fā)展的重要法律保障。
針對我縣春季氣候干燥,又正值清明上墳祭祖之時,是森林火災的高發(fā)期。檢察官指出,森林草原防火重在預防,林業(yè)部門要做好加強林區(qū)草場的巡查和人員裝備的配套,對出現的犯罪活動及時立案偵查,對可能出現的風險苗頭及時預防和掌控。
巴塘縣森林和草原局、縣國土資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積極安排部署相關工作,共同做好打擊破壞國有資源犯罪和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為建設美麗和諧巴塘貢獻自己的力量。(秦秋琳 江有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