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借款人阿某于2022年1月7日向金融機構申請35000元貸款,王某為此承擔連帶擔保責任。該筆貸款到期后,金融機構多次催促借款人阿某歸還貸款本息無果。金融機構認為被告已違背還款承諾書及合同約定,為維護其合法權益,向越西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擔相應 的法律責任。
庭審過程中,法官引導當事人圍繞雙方當事人主體資格、違約事實及權利歸屬等問題展開辯論,并當庭將被訴債權債務關系進行了分析、比對。庭審中,法官耐心地與原被告進行溝通,向當事人釋法明理,最終,原被告當場達成被告阿某于2025年3月1日前償還金融機構借款本金及利息,被告王某對被告阿某的以上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調(diào)解方案。
庭審結束后,越西縣人民法院中所法庭與中所鎮(zhèn)黨委在中所鎮(zhèn)水觀音景區(qū)門口設立普法宣傳點位,向群眾發(fā)放了200余本《越西縣法院債權普法問答手冊》,并圍繞手冊內(nèi)容現(xiàn)場向企業(yè)、公眾講解知識產(chǎn)權相關法律知識,面對面解答了企業(yè)和群眾提出的法律疑惑12個,收集了債權司法保護需求3個,起到了良好的普法宣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