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井研縣法律援助中心為一起在防疫期間發(fā)布虛假信息出售口罩的詐騙案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為疫情防控期間刑事案件依法、穩(wěn)妥、有序進行提供有力的法律援助保障。
被告人吳某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先后于2020年1月27日、2月12日通過微視APP發(fā)布售賣口罩的虛假信息,在無口罩售賣資源的情況下,收取被害人馮某等5人購買口罩款項共計7255元,用于其吸食毒品和網絡賭博,不僅造成群眾財產損失,更是對防疫工作的有序開展造成惡劣影響。3月5日,井研縣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井研縣人民法院為吳某指定辯護的通知,隨即快速受理并依法指派律師承辦此案。律師在做好庭前準備后,準時參與庭審,為被告人發(fā)表辯護意見,助力該案快審快結。經過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吳某利用疫情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性質惡劣,應從重處罰,當庭宣判被告人吳某犯詐騙罪,處以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該案件是井研縣首例涉及疫情的案件,縣法律援助中心快速受理,快速指派,充分保障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切實做到疫情防控和法律援助服務兩不誤。全民共同抗擊疫情的緊要關頭,任何違法犯罪活動,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方天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