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公安改革的新形勢下,如何深化公安改革的大潮中,進一步完善基層公安機關黨組織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強化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功能,讓公安基層黨建工作適應新常態(tài)、發(fā)揮新作用,已成為基層公安機關黨建工作必須破解的難題。下面筆者就如何抓好基層公安機關黨建工作談幾點體會和思考。
一、公安機關基層黨建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先鋒作用發(fā)揮不突出。一是支部凝聚力不強?;鶎硬块T工作頭緒多,基本上是實行各部門教導員分管思想政治工作,過份強調分工負責,分頭落實,忽視了齊抓共管、通盤考慮,難以形成合力。部門民警易受支部領導工作能力、人格魅力以及單位工作環(huán)境的影響,向心力差,集體觀念、組織觀念淡薄。二是支部戰(zhàn)斗力不強。支部領導抓班子帶隊伍功力不夠。黨員發(fā)展形式單一,年輕優(yōu)秀人才入黨比例不高。個別部門黨組“一把手”思想不過關,重實績輕黨建,把業(yè)務工作與黨務工作割裂開,黨建工作開展缺乏力度和深度。有的黨組織第一責任人“名實不符”,對“一崗雙責”認識模糊,對黨建工作不重視、不過問、不熟悉,“二傳手”、“翹腳老板”的情況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黨員示范作用差。部分黨員民警自我要求標準低,進取精神不強,有的黨員重視個人權利,輕視黨員義務,宗旨意識淡化,用普通群眾的價值觀和道德標準來要求約束自己,先鋒帶頭作用不明顯,甚至不如一般民警。
(二)工作激勵機制不健全。一是考核機制重業(yè)務輕黨建。在總結和評估部門工作時,看業(yè)務工作多,談黨建工作少,只要業(yè)務工作上去了,其它的工作都無關緊要。在年終目標考核中,黨建工作所占比重較低,未能形成以目標考核為導向,以先鋒作用發(fā)揮為重點的黨建工作科學評價機制。二是日常工作重形式輕質效。長效工作機制是抓好基層部門黨建工作的核心。一些基層部門的組織未能把黨建工作和隊伍建設、業(yè)務工作有機結合,把黨建工作設當成一項單純的任務來完成,為了考核而學習,為了黨建而黨建。主題教育停留在紙上,掛在墻上,流于形式,沒有做到入心入腦,思想提質、行動增效不夠。三是督導監(jiān)督重指導輕問責。對黨建工作的內部監(jiān)督責任主體不明不細不實,警務督查部門的監(jiān)督重點在民警違紀違規(guī)上,對黨建工作很少過問。
(三)組織生活載體不豐富。一是學習教育載體缺創(chuàng)新。對黨員的學習教育方式單一,內容枯燥,思想政治工作效果不佳。每月學習活動和組織生活主是讀文件、念報紙、傳達領導講話,基本上是照本宣科,“教學”式灌輸,很少結合黨員的年齡、文化和所處的地域環(huán)境等不同情況,分類開展寓教于樂的學教活動。二是實踐鍛煉載體缺運用。在開展黨建工作中,一些基層黨組織只會按部就班,不善于運用社會實踐活動來鍛煉黨員民警。對參與結對幫扶、黨員示范崗、承諾踐諾、干部下基層等服務群眾活動熱情不高,被動應付。一些黨員民警常居機關,很少直面群眾。部分青年民警在工作中過度依賴于信息化手段不善于、不會做群眾工作,服務意識淡薄,態(tài)度較差,說話沒有聽、辦事沒有跟、工作難開展。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領導責任意識弱化??h級公安機關基層支部書記大部分是所隊長兼任,在稱謂上習慣于“某某隊(所)長、某某主任”等行政職務,淡化了“書記”稱謂,間接地弱化了黨組織書記的職能職責。在工作中,一些部門負責人把自己看成是業(yè)務部門,在心里上把自己定位于“業(yè)務干部”,認為抓業(yè)務工作才是根本,黨建工作是務“虛”,不如抓業(yè)務工作“實在”,存在干得好與不好一個樣的錯誤認識,不能主動挑起抓黨建的“擔子”,對黨建工作不重視、不安排、不落實。
(二)黨務工作能力弱化。在縣級公安機關所隊等基層黨組織中,由于沒有專職的黨務工作者,黨務工作大部分都是部門內勤在負責。內勤大多都是半路出家,加之教育培訓不系統(tǒng),基本能力素質相對較弱對黨建工作的標準、內容、程序、規(guī)定掌握得不全面,致使黨建工作流于形式,開展的不扎實、不到位、不規(guī)范。
(三)黨員身份意識弱化。一些黨員對黨員身份缺乏認同感、先進感和光榮感,部分黨員對黨的政治理論學習感到厭倦,有的黨員認為上黨課,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是空的,是講大道理,存在不專心,不用心的現(xiàn)象。有的黨員對黨的知識掌握不牢固,對黨員的權利和義務認識不明確。少數(shù)黨員引領意識不強,不能充分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黨員骨干功能發(fā)揮不明顯,作風不實,標準較低,完成任務質量不高。部分黨員產生了一切向“錢”看和向“前”看的思想,把入黨只是當做實現(xiàn)自己愿望“政治工具”。在入黨問題上湊比例、湊人數(shù),教育管理留于形式,按部就班,用老一套、老辦法多,分析研究新形勢下黨員隊伍教育管理少。從而導致部分黨員理論基礎差,思想上入黨不夠,理想信念動搖,宗旨意識淡薄,黨性觀念淡化,群眾觀念不強,在新的考驗面前發(fā)生動搖,有的蛻化變質。
三、加強和改進基層公安機關黨建工作的對策與建議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們黨一定要有新氣象新作為”,黨的十九大報告從黨和國家事業(yè)發(fā)展全局出發(fā),提出了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對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fā)展做出新部署。筆者結合公安職業(yè)化建設和隊伍建設的實際,認為重點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改進。
(一)創(chuàng)新教育機制,為黨員民警“補鈣”。一是創(chuàng)新教育方式。大力創(chuàng)建學習型支部,以學習討論、案例警示、體驗教育等形式,不斷豐富和變換學習內容。采用互聯(lián)網(wǎng)、公安內網(wǎng)等網(wǎng)絡手段,深入開展學習教育、主題實踐活動,提高黨員民警學習的積極性。二是抓好活動載體。充分利用“七一”、國慶等重要節(jié)點開展黨建知識竟賽、文體活動、支部交流會,相互借鑒經驗、取長補短、共同提高。依托宣漢紅色教育資源優(yōu)勢,開展瞻仰烈士陵園、瀏覽紅色革命教育地,觀摩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參加一線勞動等,以現(xiàn)場感受和直觀體驗引導黨員民警樹牢宗指意識。三是抓好作風建設。充分發(fā)揮公安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優(yōu)勢,把黨建工作與隊伍建設有機結合起來。在政治學習中以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各項警紀警規(guī)為主要內容,進一步堅定黨員民警理想信念,集中解決當前公安隊伍存在的突出問題,增強黨員民警的自律意識,保持隊伍的純潔性。
(二)創(chuàng)新管理方式,為基層組織“強身”。一是堅持以黨建為引領,推動中心工作。正確處理黨建與隊建、黨建與其它業(yè)務兩個關系,按照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總體思路,把黨建工作的著力點放在促進公安工作上,放在服務群眾上。要從抓好智慧公安、服務型公安以及高質量發(fā)展建設,提升隊伍能力和水平,推動公安改革等中心工作,就如何更好地發(fā)揮政治核心作用和戰(zhàn)斗堡壘作用上去創(chuàng)新黨建活動。在執(zhí)法工作中,鼓勵和約束黨員民警執(zhí)法為民,在服務工作中,鼓勵黨員干部當先鋒,做表率。把業(yè)務工作成效作為檢驗黨建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二是以形成機制為中心,推動黨建發(fā)展。建立完善機關黨委對公安機關基層支部黨建工作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把黨建工作與創(chuàng)建學習型所隊緊密結合,嚴格落實組織生活制度。出臺具臺規(guī)定,明確黨員日常行為“規(guī)定動作”,嚴格落實支部議事決策規(guī)則,堅持組織生活的嚴謹性、標準化。量化具體考核指標,提高黨建工作在目標考核中的分值比例??己私Y果由黨建職能部門及時進行通報,并納入派出所季度考評通報,實現(xiàn)黨建工作的制度化、常態(tài)化。三是堅持以服務為主題,提升組織活力。以服務統(tǒng)領基層黨組織建設,建設服務型黨組織。樹立服務至上的理念,在民警培訓、制度建設、專項活動、執(zhí)勤執(zhí)法等工作量要圍繞服務去推進。以“百萬警進千萬家”、“黨員示范崗”“結對幫”“六進六邊”等活動為服務載體,引導黨員民警在服務中升華宗旨意識,提升支部服務水平。
(三)強化激勵保障,為黨建工作“打氣”。一是正面引導。堅持從優(yōu)待警,對基層干警多肯定,少批評。注重正面宣傳,大力宣傳基層黨組織涌現(xiàn)出來的先進典型,營造全警關心支持基層的濃厚氛圍。建立黨委委員聯(lián)系支部制度,定期為支部上黨課,與民警談心交心,以上率下,推動工作。二是強化保障。增加基層部門黨建活動經費投入,保障基層開展活動的經費需求。加強對基層支部黨建工作業(yè)務培訓,提升基層支部自我管理、自我發(fā)展能力。積極推行警務機制改革,理順關系,明確權責,各切實減輕基層部門的非警務活動負擔,為基層開展工作、服務群眾創(chuàng)造條件。三是加強激勵管理措施。利用七一、年終考核等時機,加大對支部優(yōu)秀支部書記、黨員的表彰。出臺制度規(guī)定,在干部遴選和評選創(chuàng)優(yōu)中,從基層優(yōu)秀黨員中產生,促進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
(四)強化“四個意識”,為黨建主體“加勁”。一是要抓好教育學習,樹立政治意識。要從結合學習型黨組織創(chuàng)建活動,組織廣大黨員干部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特別要系統(tǒng)地學習科學發(fā)展觀,進一步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切實提高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和運用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二是強化責任擔當,樹好大局意識。黨組織在安排布署工作的時侯,要把黨建工作與經濟和業(yè)務工作結合起來,層層落實工作責任,注重發(fā)揮黨建的龍頭帶動作用,切實把上級的各項方針政策要求落實到具體的工作實踐之中。三是明確組織領導,樹立核心意識?;鶎庸矙C關黨組織要高度重視,切實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貫徹到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設的各項工作中去,充分發(fā)揮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在廣大黨員民警中樹立起核心意識。四是選樹典型標桿,樹立看齊意識。突出工作重點,以創(chuàng)先爭優(yōu)活動為契機推動基層公安機關黨組織建設,通過引導各支部和全體黨員民警崇尚先進、爭當示范,樹立基層黨員民警的看齊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