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藺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一起詐騙罪案件。
2023年9月初,被告人高某某得知被害人梅某意欲將自己親家的孩子安排進縣城小學讀書后,謊稱自己“有關系”可以幫助安排,但需15000元用于“打點關系”,梅某遂通過微信、支付寶、銀行轉賬等方式先后向高某某轉賬15000元。高某某將騙取的錢財全部用于自己的生活消費。2024年3月29日,高某某被抓獲歸案。案發(fā)后,高某某賠償被害人損失并取得其諒解。
古藺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高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是不少父母對孩子的殷切期望。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家長對子女教育心切,虛構可以通過“關系”幫助辦理入學、轉學的事實,騙取數(shù)額較大的錢財,構成詐騙罪。此類詐騙手段一方面損害了正常的教育管理秩序,另一方面對被害人的錢財造成損失,應依法予以打擊。
目前,古藺縣人民法院已辦理多起此類詐騙案件。學生家長應遵循教育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為孩子辦理入學、轉學相關事宜,共同維護正常的教育管理秩序。任何試圖通過非法手段獲取入學資格、辦理轉學的行為,不僅可能損害孩子的未來,還可能觸碰法律的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