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長朋友們:
大家好!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生力軍。在我國,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娛樂場所管理條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未成年人不得進入以下不適宜娛樂場所:
一、歌舞娛樂場所(KTV、迪吧、慢搖吧等);
二、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網吧、網咖、電競酒店等);
三、游戲游藝娛樂場所設置的電子游戲設備(僅限法定節(jié)假日進入);
四、劇本娛樂場所(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除外)。
上述場所經營方式及內容不符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點,會給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禁止未成年人進入不適宜娛樂場所是學校、家庭、社會共同的責任。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師,家庭是保護孩子的第一道防線,請家長正確引導孩子,用正確的的思想、高尚的人格、良好的言行為孩子做出表率,樹立良好家風,建立和睦家庭,創(chuàng)造有利于孩子成長的家庭環(huán)境。
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發(fā)現,個別家長認識不足,出現帶著孩子進入不適宜娛樂場所家庭聚會,在不適宜娛樂場所給孩子組織生日聚會等現象;甚至由于個別家長監(jiān)管不到位,出現一些未成年人到酒吧、KTV參與有償陪侍的情況。對此,請家長正確引導和豐富孩子的課余活動,發(fā)揮表率作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帶孩子進入不適宜娛樂場所。及時了解掌握孩子的課余生活,了解孩子是否有進入不適宜娛樂場所等行為,引導孩子認知不良網絡游戲、邪惡動漫、不良小說、互聯網賭博等帶來的危害,增強學生自我約束意識,如有發(fā)現要及時制止并教育。
在這里我們倡議各位家長,進一步擔負起教育及保護孩子的職責,共同關注未成年人的成長環(huán)境,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內江市市中區(qū)人民法院
2024年3月29日
相關法律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根據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第二次修訂)第五十條:“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營業(yè)性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營業(yè)性歌舞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場所的經營者,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游藝娛樂場所設置的電子游戲設備,除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span>
(二)《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根據2020年11月29日《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guī)的決定》第二次修訂)第二十三條:“歌舞娛樂場所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除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外,游藝娛樂場所設置的電子游戲機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span>
(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管理條例》
(根據2022年3月29日《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guī)的決定》第四次修訂)第二十一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經營單位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yè)場所?;ヂ摼W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營業(yè)場所入口處的顯著位置懸掛未成年人禁入標志?!?/span>
(四)《娛樂場所管理辦法》
(根據2022年5月13日《文化和旅游部關于修改〈娛樂場所管理辦法〉的決定》第二次修訂)第二十條:“游藝娛樂場所經營應當符合以下規(guī)定:1.不得設置未經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內容核查的游戲游藝設備2.進行有獎經營活動的,獎品目錄應當報所在地縣級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備案;3.除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外,設置的電子游戲機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