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好啊,你給我30萬!”“我哪有錢給,命有一條你要不要?”吉某和巴某吵著鬧離婚。
“婚后,育有二子,生活不易,本應珍惜,共同進步,為何走到這一步?”收到鎮(zhèn)上一對夫妻的離婚起訴書,涼山州越西縣人民法院中所法庭副庭長楊??粗鹪V狀上寥寥幾句的理由:原、被告經(jīng)人介紹認識并共同生活,2010年3月26日,雙方生育長子小巴某某,2013年1月1日,雙方生育次子二巴某某。原、被告于2013年3月18日辦理了結婚登記。后因雙方感情一直不好,已分居長達數(shù)年,數(shù)年間雙方一直沒有聯(lián)系?,F(xiàn)雙方已經(jīng)沒有共同生活的基礎。原告曾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后于2023年8月10日向法院申請撤訴,現(xiàn)雙方因感情破裂、未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名存實亡。再次向法院提起訴訟,望判如所請。楊希見此,覺得有必要到當事人家里走走,了解前因后果,找出矛盾焦點,才好“對癥下藥”。
楊希第一時間找到了雙方所在的村委會,邀請村委會工作人員等一同前往雙方家中,召開了一場特殊的“家庭會議”。剛一坐下吉某和巴某“針尖對麥芒”,都說自己這邊有理,互挑對方的短處。原告吉某和其訴訟代理人都認為被告是“長期不管不顧自己死活”,現(xiàn)在過不下去了,哪怕自己承擔賠償,也一定要離婚。被告巴某則認為自己長期在外,是“為了掙錢讓原告其孩子們過得更好”離婚后,起碼要賠她30萬元。
原來,吉某和巴某兩人系他人介紹,按照習慣舉行了婚禮,為了營造一個溫馨的家,巴某長期外出務工,很少回家。吉某一人撫養(yǎng)者兩個孩子。一來二去,沖突愈演愈烈,吉某一紙訴狀將巴某告上法庭,要求與巴某離婚。
“從法理上講,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diào)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diào)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甭牭綏钕5姆治?,剛剛還喊著“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的巴某語氣也緩和了許多。
楊希進一步解釋到,“要實現(xiàn)婚姻自由,需要保證婚姻當事人的結婚自由,但在夫妻雙方感情確實已經(jīng)破裂的情況下,解除一段痛苦的婚姻,是為了有機會更好地建立和睦的婚姻家庭關系,促進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因此保障離婚自由也必不可少?!?/span>
被告巴某聽了以后,慢慢打開了自己的心結,表示同意越西縣人民法院主持調(diào)解。經(jīng)調(diào)解,當事人自愿達成原告吉某與被告巴某自愿離婚,原告吉某當庭一次性給付被告巴某補償費、長子小巴某某、次子二巴某某撫養(yǎng)等各項費用160 000元的協(xié)議。
楊希常年奔走在越西縣人民法院中所人民法庭工作第一線,多年來,楊希一直在思考人民法庭如何更好地融入村居治理工作,讓全庭法官更加及時地了解社情民意、更加高效地化解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
“‘楓橋式人民法庭’的創(chuàng)建給了我們非常好的切入點?!睏钕=Y合轄區(qū)村較多、分布分散的特點,在轄區(qū)內(nèi)推進“包村法官”。“我們的一個法官對接一個村,定期上門進村指導開展調(diào)解工作,村里有什么法律問題、法律風險,都會及時聯(lián)系法官。我們有調(diào)查、查封等工作的需求,村里也會及時配合,我們的朋友圈越來越大了!”中所法庭庭長吉俄熱吉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