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縣人民法院通過調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依法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023年9月,被告肖某某駕駛小型客車行至屏山縣大乘鎮(zhèn)某路段時與原告陳某某駕駛的普通二輪摩托車發(fā)生碰撞,造成原告陳某某受傷。事故發(fā)生后,屏山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通管理大隊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肖某某違反了道路交通法的規(guī)定,轉彎過程中未確保道路安全讓直行車輛先行,在本次事故中負全部責任,原告陳某某無責。被告肖某某的事故車輛在第二被告保險公司處投保了車輛保險。為維護原告陳某某的合法權益,特訴至屏山縣人民法院。
屏山縣人民法院承辦法官在收到本案后,仔細閱讀訴狀和原告提供的證據并積極通過無線通訊工具分別與原告和二被告進行溝通交流,在深度了解案情后,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面對面”調解。調解過程中,原告的代理律師最初并不愿意讓步分毫,法官勸解原告由于他自行找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對于這份鑒定結果,被告保險公司是有權提出質疑并申請重新鑒定的,整個案件的審理周期將會被拉長,對于原告急需用錢的情況下是十分不利的。經過法官對雙方當事人耐心的釋法析理,雙方當事人最終互相作出了讓步,達成了調解協(xié)議,糾紛終化解。
在本次交通事故糾紛案件中,屏山縣人民法院以調解的方式化解糾紛,不僅化解了矛盾,同時也體現(xiàn)了司法的公正與效率,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贊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