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達州市宣漢法院為進一步破解未成年人犯罪治理難題,為廣大青少年營造和諧安全的校園環(huán)境,積極延伸刑事審判職能,及時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茍某剛等5人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審理情況,并就校園周邊環(huán)境治理、未成年人教育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向宣漢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發(fā)出司法建議。
今年1月,宣漢法院在審理茍某剛等人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時發(fā)現(xiàn),該犯罪集團中有多名重要成員作案時均未滿十八周歲,有的甚至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他們不明是非,缺乏自控能力和社會監(jiān)管,盲目追捧犯罪集團頭目為“老大”,不學無術、逞能斗狠,以未成年在校學生為犯罪對象,結隊實施搶劫、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動,嚴重擾亂社會管理秩序,侵害廣大青少年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給一定區(qū)域內的中小學師生造成極大心理恐慌和精神壓力。針對這種情況,宣漢法院向宣漢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建議,把家庭教育作為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線;把學校作為預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防護屏障;發(fā)動社會力量凈化校園周邊環(huán)境;對不良行為青少年加強跟蹤管理教育。
宣漢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收到司法建議后,高度重視,及時召開專題會議,并責成相關股室認真剖析涉案未成年犯罪人在教育、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對照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議,制定了詳細可行的強化青少年管理、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具體措施,并于2月28日向法院作了采納司法建議的書面回復。
近三年來,宣漢法院累計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0件51人,針對未成年人犯罪多發(fā)態(tài)勢,共發(fā)出強化未成年人教育管理的司法建議3篇,均被相關部門采納,并書面回復,,取得案件審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雙贏。(王絲雨)